七月的13號黑色星期五,在上班的途中,跟一台車子發生閃避車禍,由於對方往草叢閃避,並未發生碰撞。我沒事,為了閃我而開去吃草的 厚祿仔 車主也沒事。兩個人 福大命大~~ 如果撞到,兩個人應該都在醫院了。
雖然保險理賠的結果還沒下來,還是把這些車禍處理相關的經驗跟大家分享。
以後大家開車都要更加小心,不怕一萬,只怕萬一喔!
先看看對方吃草的相片。
再看看對方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擷取的畫面。
我在猶疑 前方能不能繼續往前開…….所以進入路口的速度有點慢……..後來就被他的喇叭聲嚇到….停在那邊….
與保險公司聯繫後,理賠員說依據 汽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(建議大家有空翻閱一下這份文件),大概會判我方佔70%,對方佔30%責任。 實際判定會再通知。
p.26 事故類型(一)
根據事故現場比照下圖,我算是A車,對方是B車。所以只要出事,A車要付100%肇責,但因B車未減速,所以B車分攤30%肇責。
及p.31"少線道車應讓多線道車先行"的路權認定原則~~
理賠員也說自民國95年起之後,就沒有誰先到路口這個問題,也沒有撞車頭、車身、車尾的問題。一切依路權作主要判定。
另因對方車子殘值只剩8萬左右,亦即保險公司最高會理賠8萬的七成。(殘值部分也許可多凹1-2萬)
目前福特原廠估計修車需近20萬元,保險公司還再與車廠協調,看是否可在8~10萬元內修好,或是另找外面廠商修車。倘若修車費用超過殘值,保險公司則會建議車主報廢……只賠殘值。
這邊想要跟大家宣導的是路權的認定原則: 少線道車應讓多線道車先行!
所以以後行駛在非主幹道而通過路口的時候,請特別小心喔~~ 被撞了還是要付大部分的責任喔!
另外也幸好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之財損責任,今年的保費是1,136元,對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最高可賠50萬元。否則去哪生出這麼大一筆錢啊!!
最後還是請大家行車小心,勿超速行駛。快快樂樂出門,平平安安回家喔!!
(後續處理狀況,待有新進度時會再更新~~)